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开立银行账户并进行管理。
2、负责银行支票等结算票据的领用和保管。
3、负责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制与送达。
4、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5、负责库存现金、空白支票、财务印章等的管理。
6、负责财务部日常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
7、负责会计凭证的日常收集整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景贤街9号附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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