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社会化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3-03-02 13:50 浏览:4524

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社会化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专业化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国有独资企业)

(二)岗位:演艺营销经理

(三)性质:聘用

(四)名额: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热爱艺术,形象气质佳、亲和力较强;

(三)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能力强,服从单位管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参见附件2)

对于本次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如应聘者无人能达到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公司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1日—2023年0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2.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能够证明资历、能力、特长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资料投递方式:

1、邮箱投递:mssgwjy@qq.com(邮件名格式: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如:销售经理+张三)。

2、现场报名: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眉山市会展中心(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16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028-38619955/19150539003。

五、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初试、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待定,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七、聘用及培训

(一)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3-6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工资福利及人员待遇

(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眉山市国有企业职工相关政策和办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