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中医院近百人大型招聘来了!
日期:2023-02-27 17:24 浏览:5075

眉山市中医院近百人大型招聘来了!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临床医生、医技、药剂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临床护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有单独要求年龄限制的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具体条件要求为准。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具体条件。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文末附件1)

三、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地点

       眉山市中医医院总院(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眉山市东坡区精神病医院(思蒙镇中车眉山车辆厂生活区)、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龚村),具体工作地点详见文末附件1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准备资料:《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报名总院临床护士需提供高中毕业证)、规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临床护士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2、网上报名:如无法现场报名,请扫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31日。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及协议签订

1、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实施考核。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拟招总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调节使用。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作待遇

(一)根据工作岗位核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月度奖金、年终奖。

(二)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招聘全过程由医院纪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226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所有。

咨询电话:028-38226035 (吴老师、何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