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洪雅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1-08-11 11:56 浏览:328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改变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的现状,建立医疗卫生人才库。经与相关部门会商,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医务人员,其中本次招聘首批提供医疗、医技、医护等工作岗位35个。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采取医学知识笔试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拟计划招聘洪雅县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医务人员35名,同时建立人才库。详见《洪雅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能)职称。

具体招聘对象要求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加分(可累计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10分)

1、临床类岗位报考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取得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人员,在总成绩中可加5分。

2、所有招考专业凡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总成绩中可加5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在总成绩中可加5分。

4、护理岗位持有专科护士证的可加3分。

5、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或者三级及以上专科医院连续工作满2年的人员加1分,连续工作满3年的加2分,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加3分。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洪雅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洪雅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加分申请表》。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8日。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相应岗位视报名人数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组织笔试或面试或操作,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直至相应职位人数招满或急需的医疗人才库建立。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1003958091@qq.com)

5.报名咨询联系:028-37407316。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本人对所填报名信息负责,在招考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准考证发放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为:医学知识。

考核人员为:符合招聘职位要求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本轮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入洪雅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人才库,按照成绩高低对外公布并依次通知进行体检和政审。首批经考核、体检合格的35个岗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其余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库的合格人员,一年内若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出现新的岗位需求后,直接按照本轮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成绩排序通知体检和政审,不再进行笔试或面试或实际操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岗位聘用凭考核总成绩(含加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相关待遇,并约定试用期3个月,对不服从岗位调整,拒不报到,取消招聘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28-37410807

县人社局:028-37403158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洪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洪雅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十一、其他

招聘工作各环节均面向社会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关闭、更改联系电话等因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