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2. 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3. 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 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 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6. 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岗位要求:
1.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会计经验,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上级的安排,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应的岗位技能,年龄35岁以下,可接受川内(眉山、乐山、资阳、自贡等等)的调动。
薪资:5000-7000元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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